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问答:各部门针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如何分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条文:《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问答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问答:各部门针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如何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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