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自从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后,很多特种养殖户陷入了焦急的等待中。对养殖也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养殖业和种植业不一样,养殖的动物要吃的,不能饿着了,等待结果的同时,还需要不断的投入成本!关于禁食野生动物,该如何正确理解与适用这一决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国自然资源报发表了一篇“禁野”任重道远,制度建设亟待跟上!下面我们来看看。

近年来,在脱贫攻坚政策的支持下,贵州、云南、重庆、四川等地贫困地区的群众逐渐建起了特种动物养殖场。以贵州为例,目前有近1900家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养殖种类主要有竹鼠、豪猪、梅花鹿、蓝孔雀、鸵鸟、雉鸡、竹鸡、眼镜蛇等,仅基础设施就已经投入近10亿元。这其中,有三分之二是2016年以后才开始的,大部分还未产生明显规模效益。
对于那些较早成立起来的养殖企业,对待如今的“禁野”或许还有一定的承受能力。但是,对于贫困地区这些近年来才开建的、几乎还没有什么效益的养殖场而言,则状况堪忧。贫困群众也有可能因此背上对他们来说难以承受的贷款。同时,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大多已经失去了野外生存的本领。若只是简单地将其放归山林,其生存状况也令人担忧。
笔者认为,“禁野”后我们需要思考的还有很多,制度建设亟待跟上。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角度,要加强对野生动物和栖息地保护,通过人工繁育替代市场需求,规范经营利用和检疫程序,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的目标。从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我们还要对养殖动物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弄清真正的风险点,实现严格管控。
与此同时,各地亟待进一步厘清,哪些野生动物在“禁野”的范畴之内?对于那些养殖历史悠久,养殖体系、经验完善的人工饲养种类是不是可以适度放开?与此同时,还包括后续政策如何跟进,如何引导养殖户合理有效地实现产业转型等等。
保护与发展并非天然不可调和,只有解决了生存问题,才能够实现更好的保护。这一道理在实践中一再得到印证。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的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曾经乱砍滥伐的行为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这里的百姓极度贫困,除了砍伐林木贩卖以外没有其他的谋生手段,即便砍伐树木要深夜在陡峭的山路上慢爬,即便偷砍的树木只能卖到每根四五元钱,他们也愿意“铤而走险”。后来,保护区通过改革重点推进社区经济,让百姓能够“吃得饱、过得好”,不仅乱采滥挖的情况一去不返,百姓也开始主动地守护一草一木。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义,民不足而可以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我们今天谈“禁野”,目的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但保护并不意味着抛弃民生和经济。“禁野”除了关乎养殖户以外,还关系到那些为养殖户提供饲料、提供劳动力的群众,关系到养殖场所在地的特色餐饮服务业、食品加工业。只有“禁野”的同时做好制度保障建设,才能又稳又好地推进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处。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冉景丞(作者系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长)
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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