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黔东南小香鸡是一种名贵的鸡品种,也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云贵高原优秀的禽类,该品种不但肉质鲜美,也有比较高的药用功效,深受消费者好评。现在也是贵州养殖户发家致富的好项目。被国家保护起来的品种。下面蛇农网小编来分享一下黔东南小香鸡相关知识给大家。
一、黔东南小香鸡简介
黔东南小香鸡,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黔东南地区处于云贵高原山区,原始生态保存完好,植被茂密,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雨水充沛,空气清新,适宜小香鸡饲养。黔东南小香鸡抗病力强,适应性好、觅食能力强、饲养成本低、耐粗饲。放养的黔东南小香鸡个体矮小、肌肉紧实、肉质细嫩、肉味鲜美,以小、香闻名。黔东南小香鸡有药用功效,是产妇、久病体虚者的滋补品 。2019年6月24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黔东南小香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二、黔东南小香鸡分类
中文名:黔东南小香鸡
产品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品质特点:体形娇小紧凑、毛色鲜亮、肉质鲜嫩
地理标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5号
批准时间:2019年6月24日
三、黔东南小香鸡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黔东南小香鸡公鸡:羽毛身红尾墨绿,冠和肉髯呈乌紫色和红色,黑喙黑灰脚,胫较短小,体重1.25~1.5千克。
黔东南小香鸡母鸡:体型矮小紧凑,头细脚细,背羽呈黄麻、灰麻、黑麻,兼有黑色和白色,黑喙黑灰脚,胫较短小,体重0.9~1.2千克。
黔东南小香鸡白条鸡:有乌皮+乌肉+乌骨,白皮+白肉+白骨两种类型,皮肤表面光滑,毛孔较细,肌肉有弹性,切面有光泽,皮薄骨细,皮下脂肪少,全净膛公鸡重0.8~1.1千克,全净膛母鸡重0.6~0.8千克。烹饪后,肉质细嫩,汤色清亮,香鲜回甘,品质上乘 。
内在品质指标:
黔东南小香鸡的营养指标:蛋白质含量≥19克/百克,脂肪含量≤3.5克/百克,钙含量≥7.0毫克/百克,磷含量≥140毫克/百克,铁含量≥0.8毫克/百克,锌含量≥0.9毫克/百克,维生素B2含量≥0.2毫克/百克,16种氨基酸总含量≥16克/百克 。黔东南小香鸡肉质细嫩爽滑,肉味鲜香清甜,营养丰富,烹饪汤香,适宜鲜食
四、黔东南小香鸡环境
地理条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海拔最高2178米,最低137米,大部分地区海拔500~1000米,历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境内沟壑纵横,山峦延绵,重崖迭峰,原始生态保存完好,境内有雷公山、云台山、佛顶山等原始森林,原始植被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29个,森林覆盖率67.37%为贵州省之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散养黔东南小香鸡的场所,也是黔东南小香鸡优良品质形成的原因。
水文情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水系发达,河网稠密,有2900多条河流,山泉四时不枯,产地水质达到农业部标准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质要求,适宜的生态和良好的水质是黔东南小香鸡独特品质形成的重要因子 。
气候情况: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雨水充沛,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4.6~18.5℃,年降雨量1007.8~1367.5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048.5~1305.2小时,年无霜期267~324天,相对湿度为78~85%。产地内大气清新无污染,有利于黔东南小香鸡养殖。
五、黔东南小香鸡历史
黔东南小香鸡原产地为贵州省东南部的从江县、榕江县及黎平县等县。
20世纪80年代初,贵州省科研机构农业部门对小香鸡进行选育,黔东南小香鸡于1985年入编《贵州省畜禽品种志》。
1996年,贵州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普查时,将其命名为从江小香鸡。
2006年,小香鸡被列入中国国家品种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开展种鸡场系统保种工作。
2014年,杭州市农科院对黔东南小香鸡相关指标进行检测表明:小香鸡肌苷酸含量明显高于浙江省《肉鸡分类生产技术规程DB3301/T094-2009》所规定标准,17种氨基酸、必须氨基酸和鲜味氨基酸含量分别比泰和乌鸡高1.7、0.56、1.05个百分点。
2017年以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成立了省家禽养殖工作专班,重点扶植黔东南小香鸡等地方品牌
六、黔东南小香鸡种群
20世纪80年代,黔东南小香鸡主产区年饲养量约100万羽 。
截至2005年末,贵州省黔东南小香鸡存栏统计数为85万羽 。
2014年,黔东南小香鸡养殖量500万羽,其中出栏量300万羽,产量0.45万吨 [6] 。
2015年,黔东南榕江县全县小香鸡饲养量达到80万羽,出栏51.2万只,实现产值2600万余元;全县建成商品小香鸡养殖基地3个、养殖场21个,带动160户贫困户发展小香鸡林下规模养殖27.6万羽。
七、黔东南小香鸡荣誉
2019年6月24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黔东南小香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八、黔东南小香鸡保护
地域保护范围:
黔东南小香鸡地域保护范围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凯里市、麻江县、丹寨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雷山县、台江县和剑河县,共16个县市;东起天柱县地湖乡江口村,西至麻江县坝芒布依族乡大开田村,南起从江县秀塘乡打格村,北至岑巩县凯本镇凯阳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17′20″~109°35′24″,北纬25°19′20″~27°31′40″ 。
专用标志使用:
“黔东南小香鸡”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采用“黔东南小香鸡”名称,实行公共标识标注,由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向“黔东南州科技开发中心” [5] 提出申请,并按相关规范生产,经审核合格后可以使用标志。标志使用申请人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标志使用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黔东南小香鸡”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2、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3、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4、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5、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黔东南州科技开发中心对申请人的产品产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经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黔东南小香鸡”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黔东南小香鸡”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黔东南州科技开发中心应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黔东南小香鸡”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黔东南小香鸡”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黔东南小香鸡”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